早死的人是命中注定吗
我曾经相信人的命运有定数。小时候,父亲经常说“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”,“命里只有八斗米,走遍天下不满升”。这两句让我入脑入心,成为至高无上的做人准则。
我父亲信奉佛教,有一年带我去庙里烧香,下山时,路边一算命先生非要给父亲算一卦,说什么算不准确,分文不取。父亲半信半疑,让他说说家里有几口人,他居然懵对了,还说我是读书的料,倾家荡产也要让我读书,日后定有出息。父亲高高兴兴给了他两角钱,急匆匆回家干农活。
从那以后,父亲很少叫我干农活,天天催着我看书做作业,没想到自己小学、初中成绩始终在班里前五名,初中毕业后,顺利考上重点高中尖子班,82年考上了大学,脱了农皮,成为一名吃国家粮的干部。回想起来,我还得感谢那位算命先生,要不是他说我有出息,我父亲不会让我读书,早就让我去学木匠或去广东等地打工了。当然我并不是说当木匠、打工没出息,但那次算命改变了我父亲,也改变我的人生。
我一同事50多岁,就患了糖尿病、心脏病、高血脂、高血压等疾病,现在烟酒不沾,吃的食物有诸多禁忌,天天西药不断,一年四季没几天舒心的日子。他经常给我讲,老天给每个人都东西是有数的,50岁前天天醉生梦死,毫无顾忌,已经把老天给他吃的、喝的、抽的和用的耗尽了,再也没有剩余了,要么早死,要么限定你的消耗,他就是样板。我很同情他,但我觉得他说的有一定道理,这也许是命数吧。
平时我在想,身边很多人活得好好的,要么突然发生事故要死不活,要么突然重病一去不回,要么贪得无厌被抓,牢底坐穿。感觉有一股神秘力量在控制着他们。我认识一领导,红光满面,很少生病,健壮如牛,工作兢兢业业,对朋友很和蔼厚道,大家公认的人民公仆,没想到他刚满55岁,突然患了恶性胰腺癌,治疗半年不到,就去世了,大家感到心痛遗憾,这或许是命中注定的结局。
人生一世,有很多说不清、道不明的机缘巧合,没人说得清,弄得明。所以,就认定是命中注定。其实,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,已经证明世界上没有什么神仙皇帝,也没有什么妖魔鬼怪,没有什么救世主,命由天注定是没有科学依据的。我过去相信命运天注定,都是为自己的成功和失败找托词、找借口。现在我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,通过努力,是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。只是意外。报应一说是人们不知道生死是怎么一回事,以为是有轮回的。有轮回才有报应。随着科技发展,人的寿命越来越长,世界上的人越来越多。出意外事故的也会多一些。科技没有发展的核时代,永远也不会有被原子弹炸死的人。如果有报应,那些被科技害死的人,会成为阿修罗的鬼兵,将人类世界打会原始社会。其实说命中注定我想只是人对命运的妥协和寄托,并不是绝对的可能与不可能。个人认为:人生所有的事不是命中注定的,而应该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。一切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你是否有其目标,是否有为之奋斗努力的信心毅力和勇气!只要你努力了坚持了奋斗了我相信凡事你一定会事半功倍的,找到心仪的另一半那更是早晚的事。对了,还要记得保持开朗乐观的心态哦,这个最重要!
男方死亡了,女方和男方父母在法律上有什么关系?
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:“丧偶的儿媳对公、婆,丧偶的女婿对岳父、岳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”
你这种情况既然是这种关系,女方k可以完全脱离该家庭,没有关系,来闹事的可以报警在你改嫁之前,你依然是她的儿媳妇,只要你要了她儿子的赔偿费,就有替她儿子尽孝的义务。
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。夫妻一方死亡,婚姻关系即告终结。仅仅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,其他没有任何关系。其实女方和公婆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法律上的关系,名义而已。下次再来闹,实在不行就报警。额,如果没有缔结婚姻关系,那么,你们两个没有关系;就算缔结了婚姻关系,在法律上也不存在任何关系,也没有理由要求离谱的措施。建议报警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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